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3年4月29日召开了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增资配股的议案,并于2004年3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35号文)的核准。本次配股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总数:2,73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已经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售);
    (四)配售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04年4日2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配股价格:人民币6.50元/股;
    (六)缴款起止日:2004年4月5日至2004年4月16日。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于200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作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5号文;
    2.配股说明书;
    3.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