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2001年年度 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30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9名,代表股份213,457,61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0.18%。 大会 由公司董事长李维昌先生主持,公司7名董事、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73,399,357.39元,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7,339,935.7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7,339,935.74元, 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58,593,956.60元, 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 ,313,442.51元。
    ①公司决定以2001年末总股本30415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1.50元(含税),可分配利润支出45,622,500.00元,余额71,690,942.51元,转 入2002年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①公司2002年拟进行1次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公司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④公司的分配方式将采取现金或送股或转增或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金股息占 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在实施时,需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才能正式实施,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对其做出调整的权利。
    6、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2002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会计报 表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2002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则》 ;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3、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4、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5、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1)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独立董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按累积投票制进行了 审议::
    (1) 聘任叶杰刚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45,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2500股。
    (2) 聘任吴红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44,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2500股。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泰丰中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持股70.08%。2002年4月25日本公司与泰丰中心签署了关于双方相互收购资产的《 资产置换协议》。其中本公司收购泰丰中心资产及权益共计人民币23,899,314. 50 元;泰丰中心收购本公司资产和权益共计人民币40,900,022.20元。 对于上述资产 置换的价值差额17,000,707.70元,泰丰中心在《资产置换协议》中承诺, 在该协 议正式生效(顺鑫农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6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补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上述交 易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 准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2002 )京 会兴字第233号]审计确认后的审计值为准。
    本公司关联股东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07,6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具体情况如下:
    (1) 置出资产(资产及权益合计人民币40,900,022.20元):
    ①顺鑫农业经营性租出的用于蔬菜生产的温室及生产设备20,411,172.89元;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307,610股, 其中同 意票30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顺鑫农业所持有的北京顺鑫长青蔬菜有限公司52%股权528,566.83元;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307,610股, 其中同 意票30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12,092,571.21元;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307,610股, 其中同 意票30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④顺鑫农业所持有北京鑫润果蔬制品有限责任公司82.82%的股权7,867, 711 .28元;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307,610股, 其中同 意票30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 置入资产(资产及权益合计人民币23,899,314.50元):
    ①泰丰中心的全资企业北京鲲鹏食品集团公司拥有的油脂厂部分经营性资产1 ,549,314.50元;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307,610股, 其中同 意票30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泰丰中心所持有的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5%的股权22,350,000. 00元;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307,610股, 其中同 意票30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9、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3万元的津贴, 独立董事出席公 司必要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有效股份总数为213,457,610股, 其 中同意票213,457,61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