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0月21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0月26日实施。根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为顺利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承诺在顺鑫农业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果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3.36元,顺鑫集团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直至买足2000万股或顺鑫农业股价高于3.36元。顺鑫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自2005年11月3日起 ,顺鑫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买入本公司股票,投资金额共计6319.73万元。截至2005年12月16日,顺鑫集团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为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8%。至此,顺鑫集团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0609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816%,本次增持后,顺鑫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609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44%。顺鑫集团承诺:在本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