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国家股股权划转概述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2]33号文件批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本公司81,151.2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83%),无偿划转给“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1999年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其注册资本:18,705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捷,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本公司国家股经此次划转后,“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股份数为81,151.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83%),股份性质仍为国家股。目前,股权划转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国家股股权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国家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截止2002年5月31日)。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11,512,000 71.83% 国家股 2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84,282 0.42% 流通股 3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4,006,631 0.35% 流通股 4 宏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 3,510,762 0.31% 流通股 5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3,494,793 0.30% 流通股 6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2,472,266 0.22% 流通股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87,740 0.20% 流通股 8 石家庄盛歌华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233,800 0.20% 流通股 9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222,568 0.20% 流通股 10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2,182,986 0.19% 流通股
    2、此次国家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生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宜宾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因政府机构调整即将撤销,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股股权和国有资产的单位,授权行使本公司国家股股东权利。此次股权划转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实质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2]33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1]327号;
    2、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书;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此次无偿划转国家股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