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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5日(星期五)上午 9时在本公司三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代表)共计14名,代表股份数 637 ,632,509股,占公司总股本(86,904万股)的73.37%。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管人 员参加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王国春先生主持,大会实行记名投票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2001年度报告
    赞成637,632,50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议案二:200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637,632,50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议案三: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637,632,50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议案四: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637,632,50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议案五: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转 3股派现金0 .25元(含税)[具体实施为:每10股送红股1股、公积金转增2股、派现金0.25元( 含税)]。
    赞成637,632,50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议案六: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赞成637,632,50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议案七:土地租赁、经营管理区域租赁事项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回避本事项的投票表 决,实际有权参与此项表决的股份数为13,267,967股。
    赞成13,267,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有权参与此项表决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议案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赞成637,632,50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如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