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 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因"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繁忙,不再担任本公司2001年度 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聘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为本公司200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后, 提请公司下一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土地租赁、经营管理区域租赁事项
    (一)概况
    本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签订" 土地租赁 协议、经营管理区域租赁协议",该事项属关联交易。
    1、土地租赁
    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五个基酒车间所占用土地租赁协议,根 据协议2001年6-12月支付租赁费用2,383.69万元。
    2、经营管理区域租赁
    本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区域(办公楼、会议室、贵宾室等),根据经营 管理区域租赁协议,2001年支付租赁费用2,925.60万元。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母公司,与本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集 团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春
    注册资本:40,36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酒类生产、销售、科研;药类生产、销售;印刷品生产、销售;塑 胶制品生产、销售;公路运输、餐饮、娱乐;五粮液系列产品、酿造设备及糟粉的 出口和本企业所需设备的进口。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土地租赁、经营管理区域租赁费用情况
    租赁507、513、515、517和607酿酒车间所占用土地计1087.44亩,2001年6 至 12月租金为2,383.69万元;经营管理区域2001年租金为2,925.60万元。
    2、土地租赁、经营管理区域租赁费用的确定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费用标准,是根据五个酿酒车间所占用土地面积、评估总地价、租赁 费年收取率综合计算,从而确定年租赁费标准。
    经营管理区域租赁费标准,是根据经营管理区域总造价、资产年收益率、本公 司租用面积综合计算,从而确定年租赁费用标准。
    土地租赁、经营管理区域租赁费用由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在年末一次性支付对方。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001年资产置换完成后,进入本公司的五个酿酒生产车间所占用土地未置换进 入本公司,因此对该五个酿酒车间所占用土地予以支付租赁费用。
    本公司所使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区域和办公大楼等附属设施,按市场原则支付 租赁费用。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土地租赁费用、经营管理区域租赁费用合理、公平,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本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后,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