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十次会议于2000 年11月23日(星期四)在公司五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6人, 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 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产置换的议案,其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理顺产业 关系, 彻底解决本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下简称“五粮液酒厂”)之间基 础酒环节的大额关联交易等问题, 改变本公司五粮液系列基础酒委托五粮液酒厂生 产、加工的状况。本公司拟将所属“宜宾塑胶瓶盖厂”全部资产共计约3.87亿元( 帐面值)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所属507、513、515、517和607 酿酒生产车间资 产共计约9.02亿元(帐面值)进行资产置换。
    本次拟置换进入本公司的5个酿酒生产车间,其中507、513两个酿酒生产车间分 别于96年5月、95年4月全面完成投窖进入正常出酒生产, 在全国同行业中居单列车 间年产量规模最大,首创国内白酒酿造生产车间连体窖房建筑,该5 个酿酒生产车间 资产均为优良资产。
    二、本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双方拟置换资产进行 评估、审计,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10月31日。
    三、本次资产置换的价格和方式
    本次资产置换的价格确定, 以经过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四川 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四川新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双方置换资产进行审计、评 估确认后的金额为准。资产置换的方式以资产评估值为准进行等额置换, 置换差额 部分以货币资金补足对方。
    四、资产置换议案的生效
    本次资产置换的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