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07年6月20日至7月5日期间以通讯和传阅方式审议通过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董事应参加审议表决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7人,监事应参加审议表决5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5人,其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公司认真贯彻和落实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步骤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为了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方便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评议,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发布《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以及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智辅 肖祥发
    联系电话:0831-3565878(董秘)、3566858(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831-3555958
    电子邮件:000858-wly@sohu.com
    公司网站:http://www.wuliangye.com.cn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的上市公司治理评议专栏进行评议。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众评议邮箱: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gszl@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bulliten/gszlwjcy/
    四川证监局:scgszl@csrc.gov.cn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