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5 月12 日上午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国春 董事长
    6、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计9 人参加了会议,股东大会对审议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含代理人)13 人,代表股份1,912,130,372 股,占公司总股份
    (2,711,404,800)的70.52%。本次股东大会未实行网络投票。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2005 年度报告正文
    同意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二:200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三:200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四: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五:2005 年度分配方案(预案)
    同意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六: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七:公司2005、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在本议案的表决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关联人(本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有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为8人,所持股份数为94,110,035 股。
    同意94,083,035 股,占出席会议实际有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1%;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实际有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27,000 股,占出席会议实际有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0.029%;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八:《公司章程》(修订稿)
    同意 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同意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十: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同意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十一: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同意1,912,130,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显
    3、结论性意见: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