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3月29日,本公司获悉国家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1,817,786,88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占总股本的67.04%)将973,814,4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质押冻结期限自2006年3月28日起。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