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向五粮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五粮液"送1.7股股票、免费派发3.9份认购权证和4.1份认沽权证;认购权证为存续期24个月、行权价格为6.93元/份的百慕大式认购权证;认沽权证为存续期24个月、行权价格为7.96元/份的百慕大式认沽权证。
    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五粮液流通股总数763,776,000股,宜宾市国资公司以此为基数,向流通股股东免费派发313,148,160份认沽权证。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保护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保证履行宜宾市国资公司所发行的认沽权证的对价安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于2006年3月13日出具了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93亿元人民币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履约担保函,为宜宾市国资公司在五粮液股权分置改革中派发的认沽权证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OO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