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参考上年度本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本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相关数据为基础,公司对2005年度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预计,现公告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2005年预计总 占同类交 去年的总金额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金额(万元) 易的比例 (万元) 采购原材 综合服务费、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 36,893 312,126 100% 32,446 料及接受 商标使用费、 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 土地租赁及 经营管理区 域租赁 维修服务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 4,695 100% 3,130 集团有限公司技改 部 瓶盖及酒瓶、 四川省宜宾普什集 214,177 60% 131,053 商标、防伪产 团有限公司 品 包装材料 四川省宜宾环球集 22,010 6% 13,467 团有限公司 原辅材料 四川省宜宾丽彩集 13,982 17% 8,555 团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费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 7,728 90% 4,567 集团安吉物流公司 劳保用品和 四川省宜宾圣山服 6,299 54% 3,854 包装布袋 装家纺有限公司 原辅材料 宜宾金龙贸易开发 6,342 8% 4,228 总公司 销售产品 成品白酒、果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 31,872 31,872 100% 20,547 及提供劳 酒 集团进出口有限公 务 司 合 计 343,998 215,871
    注:(1)上述按产品或劳务划分的各项关联交易2005年预计金额,系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经测算而确定。如果市场出现未曾预见的变化,公司将随之进行相应的生产经营调整,因此,上述按产品或劳务划分的实际交易金额在2005年度不排除会超过10%的变化。
    (2)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下,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未列入上表进行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1、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春
    注册资本:肆亿零叁佰陆拾玖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酒类生产、销售、科研;药类生产、销售;印刷品生产、销售;塑胶制品生产、销售;公路运输、餐饮、娱乐;五粮液系列产品、酿造设备及糟粉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设备的进口。
    五粮液集团公司是由宜宾五粮液酒厂改制设立,成立于1998年8月,与本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集团公司直属下辖15个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涵盖酒业生产销售、精密塑胶制品、模具制造、药业生产、印刷产业、电子元器械生产、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等产业。从1994年至今,五粮液连续十年蝉联中国酿酒行业头把交椅,规模效益均居同行业之首位。
    截至2005年5月末,集团公司(本部)总资产为789,165万元,净资产为729,436万元。
    2、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普什公司”)
    名称: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春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胶制品、防伪产品、机电产品、建材、塑料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等。
    普什公司是五粮液集团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公司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员工4,0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该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现代化的高技术企业,拥有瓶盖、PET瓶坯、建材包材、聚酯等五个事业部,两个子公司、五个控股合资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塑胶瓶盖、PET瓶子及瓶坯、聚酯切片、塑胶管材、管件、各类礼品袋、洗涤化装品、包装及广告用三维立体图案产品及激光防伪产品、模具生产等。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先后莅临普什公司视察。
    截至2005年5月末,普什公司总资产为34.42亿元,净资产为5.9亿元。
    3、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环球公司”)
    名称: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南岸航天路中段20号
    法定代表人:彭国昌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玻璃制品、原料及生产技术服务;光学玻璃及光学玻璃制品、汽车玻璃、建材玻璃、显视屏玻罩、精密仪器玻璃及灯具玻璃、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纸及纸制品、包装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电子原件。
    环球公司是五粮液集团公司于2003年7月接手控股经营的子公司,环球公司下辖三个子公司。公司占地面积300余亩,员工3,000余人,是以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晶质料、高白料、普高料类玻璃包装、光学玻璃制品为主,中高档纸箱、纸塑包装生产为辅的多元化、现代化的高技术专业制造企业。该公司拥有玻瓶磨花、烤花、刻花、磨沙、激光内雕等后工序深加工及玻璃工艺制品深度开发,以及规模生产能力,同时拥有三层、五层、七层纸箱自动生产线及检测设施,具备年产2.5亿只玻瓶、10万吨玻璃、1亿套纸箱的生产能力。
    截至2005年5月末,环球公司总资产为36,585万元,净资产为12,281万元。
    4、四川省宜宾丽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丽彩公司”)
    名称:四川省宜宾丽彩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陈康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印刷包装装璜;销售:印刷机械设备、配件及耗材、纸张、油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造纸原料、建筑材料。
    丽彩公司系五粮液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是由五粮液集团公司、安吉物流公司、金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该公司是一家集印刷包装装璜、销售印刷机械设备、配件及耗材、纸张、油墨、化工产品、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造纸原料、建筑材料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截至2005年5月末,丽彩公司总资产为8,502万元,净资产为5,186万元。
    5、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公司(简称“安吉物流公司”)
    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公司
    住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徐荣清
    注册资金:捌佰万元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经营方式:运输、制造销售。
    经营范围:主营:公路汽车货运及汽车维修;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塑钢、金属材料加工、销售、安装;制造钢制焊接常压容器;销售煤炭;建筑安装工程;煤矿机械制造销售;起重机械制造。兼营:机动车辆停车服务;汽车零配件、起重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保温材料销售;成品油零售;货物仓储。
    安吉物流公司系五粮液集团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公司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下设14个业务单位(包括6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6个运输公司、2个业务部门),共有员工1,300余人,各型运输车辆、机械607辆/台,各型标准车用集装箱350个,货物仓储面积5万平方米,拥有一个一类汽车修理厂。该公司系专业运输公司,其规模在宜宾市居第一位。该公司主要为五粮液集团及其下属各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其货物运输范围已覆盖全国除台湾、香港、澳门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计500多个站、点。该公司每天均有车辆往返于京津翼、江浙沪、广东福建、珠海深圳等地。
    截至2005年5月末,安吉物流公司总资产为21,230万元,净资产为3,556万元。
    6、四川省宜宾圣山服装家纺有限公司(简称“圣山家纺公司”)
    名称:四川省宜宾圣山服装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文星街98号
    法定代表人:郭正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服装,家用纺织品,床上用品,羽绒、羽毛;劳保用品,布艺沙发,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圣山家纺公司系五粮液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拥有员工600余人。主要生产经营各类休闲装、职业装、工矿企业工作服、一般及特种防护服、品牌形象服、家用纺织品、包装类产品,公司具有自动化生产线14条、辅助生产线2条,具备年产各类产品100万套的生产能力。该公司生产设备系引进日本重机全套服装家纺生产、检测和控制设备,并配备了美国格柏公司电脑自动设计系统。
    截至2005年5月末,圣山家纺公司总资产为3,805万元,净资产为1,542万元。
    7、宜宾金龙贸易开发总公司(简称“金龙公司”)
    名称:宜宾金龙贸易开发总公司
    住所:宜宾市真武路259号
    法定代表人:刘中国
    注册资金:叁仟万元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经营方式:批发 零售 代购代销
    经营范围:主营: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饲料;兼营:彩扩、糖、酒类、副食品、农副土特产品。
    金龙公司系五粮液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该公司主要从事贸易经营,为五粮液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所需的部份原辅材料采购和商品贸易。
    截至2005年5月末,金龙公司总资产为12,993万元,净资产为4,946万元。
    8、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
    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附18号
    法定代表人:刘中国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进出口公司系五粮液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可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出口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开拓国际市场,有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出口创汇近几年均以50%的速度递增,出口创汇额居宜宾市第一、四川省第三。该公司代理出口的五粮液系列白酒、青梅果酒、纺织品、机电等产品,已远销六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五粮液”酒成为首个进入国际免税商场的中国酒类品牌。
    截至2005年5月末,进出口公司总资产为10,926万元,净资产为71,441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照有市场价的参照现行市场价格定价,无市场价的根据双方协商定价。进出口公司代理本公司成品白酒其交易定价,系按本公司销售给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酒类价格基础上再加收30%,成品果酒以协议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其具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详见下述各协议情况介绍。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是由宜宾五粮液酒厂部分优质资产改制设立,改制时受限额上市影响,酒厂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一分为二和三,因此,上市公司的运行客观上必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2、随着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任何一家企业都不可能将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全部由自已生产、供给和配套,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必然要从市场中去寻求商业合作伙伴,寻求供应商和销售商。
    3、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五粮液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已构建形成了一个为酒类生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产业链,具备大规模生产塑胶瓶盖、瓶子、商标,玻璃酒瓶,包装纸箱,包装物品,原辅材料生产,运输服务和后勤保障服务。该批公司技术装备先进,产品质量较优,可向本公司提供技术领先,质量稳定,交货及时的物资和各项服务。同时,该批公司因地域优势,可以及时地参与本公司新产品的设计和对现有产品的优化改进。
    4、鉴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需要,为了充分借助和利用五粮液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所形成的酒类包装产品生产和服务的产业供应链这一现有资源,使本公司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因此,将该批公司作为生产协作单位和商业合作伙伴,承担本公司的部份原辅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与该批关联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稳步发展。
    5、本公司与该批关联方签署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化原则订立,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它主要条款对合同双方均是公平合理的,持续经常性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的进行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以后年度,随着本公司产销业务的不断扩大,有关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就目前预计有可能增加。
    五、审议程序
    上述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普什公司、环球公司、安吉物流公司、圣山家纺公司、金龙公司之间持续经常性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共6份)于2004年1月15日签订后,在上年度已经过了审议、批准程序,并进行了公开披露。2004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2月27日作了专项关联交易公告,2004年4月2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函(2004年2月14日签署)。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精美公司)与丽彩公司的协议于2004年7月8日签订,2005年1月27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05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3月8日作了专项关联交易公告,2005年4月15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签定的《出口商品购销协议》,在以前年度同样已经过了审议、批准程序,并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2003年5月17日作了专项关联交易公告,2003年7月18日召开的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出口商品购销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进行了续签。
    1、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10.2.1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鉴于本公司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人数不足半数,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就将该等(8项)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了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上述持续经常性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函(2005年7月15日签署),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所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原则订立,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它主要条款对协议双方均是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
    (3)公司与关联方在综合服务、物资采购、运输服务等方面进行的持续经常性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的进行方式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3、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与上述八家公司持续经常性进行的关联交易年累计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10条的规定,上述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1、协定服务的原则
    (1)集团公司按协议商定的内容随时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2)集团公司所提供的协定服务的质量不会低于其对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的质量。
    (3)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不会超过其对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在适当情况下,给予本公司优惠折扣。
    2、协定服务的内容
    协定服务包括生产辅助服务和生活后勤服务。具体的服务项目、内容为“警卫消防、环卫绿化、维修服务、房屋物业管理及其他”等项目。
    3、收费标准
    (1)综合服务按有关国家价格执行。
    (2)如无适用的国家价格,则为该服务的市场价格。
    (3)如无国家价格和市场价格,则依据提供该服务方的实际成本计算价格。如依据实际成本定价,则单位成本价格在2003年以后每年增加的幅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物价上涨指数或四川省消费指数增长系数。
    4、综合服务费的结算
    (1)综合服务费用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付款时间可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的一般业务惯例商定。
    (2)服务费每月结算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协定服务有关的服务项目、内容、金额及其他情况等项目结算统计表。该表按“警卫消防、环卫绿化、维修服务、房屋物业管理及其他”等项目进行列示。
    (3)本公司承担集团公司警卫消防费用实际发生总额的90%、环卫绿化费用实际发生总额的70%、房屋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实际发生总额的90%,维修服务按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的实际发生全额承担。
    (4)如果本公司生产场地扩大或减少,警卫消防、环卫绿化、房屋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实际发生总额中,本公司所承担比例经双方协商可进行适当调整。
    5、期限和终止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若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时,协议应予终止。双方同意,如果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以后每届满一年的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协议的有效期间仍自动延续,直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在继续履行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5、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代替双方之前签署的任何与综合服务相关的协议、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
    (二)普什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塑胶瓶盖、酒瓶、商标;圣山家纺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装布袋、劳保用品;金龙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原辅材料;环球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装纸箱;丽彩公司,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材料。
    本公司与普什公司、圣山家纺公司、金龙公司、环球公司、丽彩公司之间所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供货原则
    (1)根据产品供应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可以根据需要,按照协议确定的原则,对每一笔产品供应另行确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供货方保证及时向本公司供应协议产品,以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3)供货方向本公司供应协议产品收取的价格,严格遵循市场价格并不会高于供货方对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在适当情况下,供货方给予本公司优惠折扣。
    (4)在同等条件下,供货方优先向本公司供应协议产品。
    2、协议产品及数量
    供货方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随时向本公司供应协议标的物。对于每一笔实际发生的协议产品的供应,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对其进行入库验收,并以本公司在生产使用后的合格数量为本公司的实际收货数量。
    3、价格及支付
    (1)双方按照协议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2)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损耗由供货方承担。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本公司的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本公司在确认每一笔实际收货数量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或分期向供货方付清价款。
    4、协议产品的交付
    供货方将协议产品在本公司指定的地点交付给本公司。协议产品交付到本公司指定地点所需的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5、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同意,如果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以后每届满一年的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协议的有效期间仍自动延续,直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在继续履行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6、协议生效
    协议中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生效后代替双方之前签署的任何与协议产品供应相关的协议、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
    (三)安吉物流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1、协议内容
    本公司同意将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运输业务交由安吉物流公司用汽车(货车、客车)运输方式承担。安吉物流公司同意按协议为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2、甲方上、下班员工接送、生产区内货物运输业务
    (1)生产过程中上、下班员工由安吉物流公司安排客车接送;生产过程中所需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散酒的转运及产生的废渣、垃圾等,全部由安吉物流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安排及时运送。
    (2)根据近几年的经验和实践,本公司成品酒的产量与生产过程中的上述运输费用密切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实行吨酒运输费用包干的定价办法。
    (3)本公司每生产一吨成品酒,支付给安吉物流公司综合运输包干费用99.35元;若因市场燃油价格等原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调增或调减运输包干费。
    3、甲方生产区外的长、短途运输业务
    (1)为了本公司生产购进物资和成品酒运出的及时和安全,并考虑到本公司产品的特殊性,本公司将生产区外的长、短途运输业务全部交由安吉物流公司承担。
    (2)运输费用严格按市场公允性原则进行。
    (3)物资购进吨公里运输费用按当地同类货物运输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成品酒运出按当地同类货物运输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4、协议期限
    协议有限期一年,自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同意,如果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以后每届满一年的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协议的有效期间仍自动延续,直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在继续履行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5、协议生效
    协议中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生效后代替双方之前签署的任何与协议相关的运输服务、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
    (四)进出口公司,代理本公司成品白酒、果酒出口。
    本公司的白酒、果酒产品,属食品类消费品,目前的市场竞争相当激烈,公司为了加大国际市场的开发力度,增加出口创汇,不断扩大公司五粮液系列白酒及果酒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作好国内市场的同时,致力于国际市场的拓展,着眼于长远发展的经营战略方针,公司全权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本公司的五粮液系列白酒及果酒产品出口。双方约定,酒类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广告费用、促销费用、各种运费、税费等均由进出口公司承担。《出口商品购销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鉴于白酒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大大低于国内市场,同时酒类产品的国际市场开发费用较高等因素,因此,本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的出口商品购销交易其定价系以内销价格基础上再上浮30%进行结算。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定价政策是本公司根据国际市场情况和立足长远发展的经营战略而确定。
    七、其它相关说明
    (一)中介机构的意见
    2004年度,鉴于本公司与五粮液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所签署的上述协议内容属于持续经常性进行的关联交易,年交易额均将大于3000万元,因此,本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五粮液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在综合服务、物资采购、运输服务方面所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于2004年3月11日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前年度经过的审议程序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持续经常性进行的交易,以前年度已经过了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关联交易公告、股东大会批准等程序。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年度备查资料:
    1、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五粮液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在综合服务、物资采购、运输服务方面所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04年2月25日)。
    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函(2004年2月14日、2005年1月27日)。
    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声明(2004年2月24日)。
    5、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2004年1月15日签订)。
    6、公司与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塑胶瓶盖、酒瓶、商标供应协议》(2004年1月15日签订)。
    7、公司与四川省宜宾圣山服装家纺有限公司签署的《包装布袋、劳保用品供应协议》(2004年1月15日签订)。
    8、公司与宜宾金龙贸易开发总公司签署的《原辅材料供应协议》(2004年1月15日签订)。
    9、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公司签署的《运输服务协议》(2004年1月15日签订)。
    10、公司与四川宜宾环球包装有限公司签署的《包装纸箱供货协议》(2004年1月15日签订)。
    11、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出口商品购销协议》(2004年1月15日签订)。
    1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精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丽彩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购销协议》(2004年7月8日签订)。
    本次形成的备查资料:
    1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1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函(2005年7月15日签署)。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