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资产置换议案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经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唐兰土估[2003]140号、145号土地估价报告。经评估截止2003年6月2日本公司、唐山华美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拟置入的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陶集团”)345845.39平方米、9913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价值分别为7260.94万元、2418万元。上述土地估价报告已在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本次置换涉及的预付帐款、应收帐款、固定资产、房产、股权等相关资产及负债均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中喜评咨字[2003]第02051号、02052号、02053号、02054号、02055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止2003年4月30日
    1)华美公司置出的资产净值为2500万元。
    2)本公司置出的闲置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净值为11502.30万元。
    3)唐陶集团置出的建筑面积86904.18平方米的房屋产权、陶瓷研究院开发、检测设备等资产及相关负债净值为2913.59万元。
    4)唐陶集团持有的唐山德盛陶瓷有限公司35.36%的股权价值1159.89万元。
    5)唐陶集团持有的唐山陶瓷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价值287.86万元。
    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获河北省财政厅冀财企[2003]74号文核准。
    鉴于本次资产置换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中未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其过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其结果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上资产评估报告、土地估价报告摘要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