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8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思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股份70,82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全票通过。
    2、《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全票通过。
    3、《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全票通过。
    4、《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全票通过。
    5、《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定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关于选举陈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陈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关于选举孙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孙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关于选举徐春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徐春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关于选举刘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刘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关于选举董进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董进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关于选举李国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李国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关于选举张树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张树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关于选举陈嘉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陈嘉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选举金绍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金绍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关于选举王甲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王甲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孙淑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孙淑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上述11名董事组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17、《关于选举楚跃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楚跃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8、《关于选举刘志贵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刘志贵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9、《关于选举王新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选举王新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侯焕荣、刘朝波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2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75,000,000元增至227,00,000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2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0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000,000元。
    原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5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1000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6500万股。
    现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7,0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7,000,000股。
    22、《公司关于聘任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同意70,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王江涛 徐德彬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