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2月28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思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4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王江涛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