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21日-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2006年12月22日、2006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上午9:30-2006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110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思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共1118人,代表股份134,168,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6.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0%和62.86%。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1114人,代表股份24,168,66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7.18%和13.8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44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007%和0.003%。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076人,代表股份23,641,73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37%和13.51%。
    (3)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24人,代表股份522,53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0%和0.3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须经参加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方案内容刊载于2006年11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投票表决结果(单位:股)
类别 代表股份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率 全体股东 134,168,662 127,894,206 6,273,956 500 95.3235% 非流通股股东 110000000 110000000 0 0 100% 流通股股东 24,168,662 17,894,206 6,273,956 500 74.0389%
    2、流通股表决结果
类别 代表股份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率 网络投票 23,641,732 17,367,276 6,273,956 500 73.4603% 委托董事会投票 522,530 522,530 0 0 100% 现场投票 4400 4400 0 0 100% 合计 24,168,662 17,894,206 6,273,956 500 74.0389%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 1 李长国 2,740,000 网络投票 反对 2 李连胜 629,700 网络投票 反对 3 上海骏发贸易有限公司 47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4 田世强 322,800 网络投票 同意 5 田玉珍 312,520 网络投票 同意 6 何幼忠 286,500 网络投票 同意 7 许月利 274,000 网络投票 同意 8 何江河 269,790 网络投票 同意 9 彭松华 268,500 网络投票 同意 10 刘勇 268,000 网络投票 反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江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