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召集,参加大会股东(代理人)3名,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代理)股份94929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思先生主持,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刘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同意9492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关于选举王甲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同意9492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王甲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韩炳生律师见证,并发表如下见证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内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