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2月16 日在本部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余天京监事出差请假。实到监事超 过监事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表决程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监事会通过审核公司财务账册,查阅公司董事会文件和会议记录及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我们认为,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 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制定了严格有效的内 部控制制度,对诸如参股投资、财务决算、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和议案都经过董事 会逐项审议。其有关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2000年度,公司坚持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并举,经过 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各项业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主营业务收入35628 万 元,公司全年利润总额8609万元,净利润7451万元,完成每股收益0.373元, 每股 净资产2.93元,净资产收益率12.71%。实现了年度经营目标。公司2000年度财务报 告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2000年度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审慎投资,理性扩张,所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项目与原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 2000年公司在出售资产的交易中,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 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00年公司无资产收购行为。
    5、 2000年公司与关联企业--江汉石油管理局、江汉油田中力实业总公司、上 海江钻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承德江钻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