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9月2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范承林董事、杨宇董事发表书面意见,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常子恒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4年度薪酬方案;
    二、关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公司拥有的部分对外投资公司的股权和现金成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约72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约65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股权的90%,其余股东出资约72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股权的10%,该公司主要从事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的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董事会将根据该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关于投资建设武汉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的议案;
    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武汉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投资约6800万元人民币建设武汉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项目,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实施具体方案。董事会将根据该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