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2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2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飞达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同意以5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飞达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国平先生持有的江苏飞达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的股权。同时授权总经理班子实施具体收购事宜。
    本次公告仅为合作意向公告,本公司将与江苏飞达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合作事宜进行具体协商形成具体方案并达成正式协议,在经过相关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届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