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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5月28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投资者每10股送1股红股、派1元(均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送1股派现金0.60元)的分配方案。分红前总股本为28000万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30800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7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03年7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7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2003年7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7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管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3年7月2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股本 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210,000,000 +21,000,000 231,000,000 75.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210,000,000 +21,000,000 231,000,000 75.0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10,000,000 +21,000,000 231,000,000 75.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0 +7,000,000 77,000,000 25.00% 其中:高管股 139,280 +13,928 153,208 0.05%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0,000,000 +7,000,000 77,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280,000,000 28,000,000 308,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30800万股摊薄计算,2002年度每股收益为0.224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7-87925236
    传真电话:027-87925236
    联系人:陈任明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