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荣秋,作为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我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 社会主要关系没有在公司以及公司附属企业担任其 他职务;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也不是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在最近1年内本人无前3项中所列举情形;
    5、本人不曾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请中国证监会对本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审查本人是否适 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荣秋    2001年8月24日于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