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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实施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公告
2003-12-09 打印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A股股票恢复上市交易后至其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历年刊登在《证券时报》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本公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恢复上市公告的一系列规定和基本要求而编制的,旨在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此次A股股票恢复上市的基本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3] 60 号《关于同意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本公司A股股票获准于2003年12月16日起恢复上市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有关机构

    1、本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OHIGH DATA NETWORKS TECHNOLOGY C0.,LTD

    法定代表人:付景林

    董事会秘书:李娟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花园路13号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82074801

    传 真:(010)82073701

    电子信箱:GAOHONG@GAOHONG.COM.CN

    注册地址:中国贵州省贵阳市环城东路480号

    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2、恢复上市推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项目联络人:蔡一兵

    电话:(0755)82943145

    传真:(0755)82943142

    3、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鹏

    住所:上海市陆家浜路1388号3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卫宗评、张景生

    电话:(021)63788398

    传真:(021)63766556

    4、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彬

    住所:北京市北四环中路6号华亭嘉园A座4B

    经办签字律师:刘彬

    电话:(010)82845471

    传真:(010)82845607

    5、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恢复上市时间及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经本公司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A股股票自2003年12月 日起恢复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A股股票恢复上市后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恢复上市股票种类:A股股票

    恢复上市股票简称:*ST鸿股

    恢复上市股票代码:000851

    恢复上市首日2003年12月16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5%。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3] 号《关于同意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其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本公司股票自2003年12月16日起恢复上市并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四、本公司董事会关于A股股票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情况说明

    本公司A股股票于1998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年亏损,自2003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

    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实现了主营业务转型,从磨具磨料生产、制造转向以多业务宽带数据电信网络产品;完成了债务剥离,调整了资产结构;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清理不良资产,全面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竞争能力等得到了实质、有效的改善,实现了公司扭亏为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审计本公司2003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并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2003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599万元,实现净利润1779万元,符合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2003年下半年,公司以发展为主线,对内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对外积极扩张发展,加速支柱产业的发展和新利润增长点的形成,争取2003年全年实现盈利。

    五、恢复上市推荐人意见

    以下恢复上市推荐人意见摘自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推荐书》。

    招商证券对 ST鸿股申请恢复上市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同时审慎地查阅了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认为鸿股已经具备了有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关于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保持独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规范,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资产重组规范有效,原七沙股份员工得到妥善安置,公司成功实现了业务转型,新业务显示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成长性,具备申请恢复上市实质条件。

    因此,招商证券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ST鸿股股票恢复上市。

    六、法律意见

    以下法律意见摘自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法律意见书》。

    理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ST鸿股已具备《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恢复上市交易的各项程序性和实质性条件的要求。

    七、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1、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电信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分开,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1)人员独立

    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电信院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不存在电信院行政任免的现象,符合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定;本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电信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2)财务独立

    本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电信院及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不存在电信院及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财务人员不在电信院兼职;依法独立纳税;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3)资产独立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公司使用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均由本公司独立拥有,具有完全的处置权。

    (4)机构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电信院及其关联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重合现象;公司各机构完全按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活动,不受控股股东相应部门的控制及管理、影响。

    (5)业务独立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大唐高鸿前身是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数据业务事业部,为整合与数据通信相关的资产、业务、人员,避免集团内部各单位的同业竞争而组建设立的。主要从事多业务宽带数据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电信院及其控股企业中唯一从事数据通信业务的企业,从而不存在公司业务与电信院及关联企业同业竞争现象和互相依存情况。公司产品主要有IP系列产品、ATM系列产品和下一代网络(NGN)软交换系统产品。

    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机构和资质,具有独立直接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目前具备独立的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和完整市场营销体系及相应人员,与电信院及其关联企业相应部门及人员无交叉和重叠;可以依据法人治理关系独立进行投资决策、经营决策并开展活动,不受电信院及其关联企业的直接干预和影响;公司拥有完整而独立的市场营销体系,已建立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及大北京七大区域销售机构,和电信、网通、联通、移动、铁通及专网六大行业销售机构以及宽带数据产品部、宽带接入产品部、软交换产品部、多媒体产品部四类产品部,遍布全国的代理、分销渠道商近百家,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技术产品化、产品市场化、产品产业化、市场规模化进程;公司树立“高鸿股份”的品牌,以“高鸿股份”名义独立、直接进行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不存在依靠电信院及其关联企业进行经营的现象和风险。

    2、关于公司架构及未来业务开展的说明

    本公司在重组完成后,持有大唐高鸿、贵州达众磨料磨具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了控股公司的架构。目前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子公司大唐高鸿,公司的主要收入及利润亦来源于大唐高鸿的合并报表。

    为减少公司业务相对单一,业绩过于依靠单一子公司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正在酝酿、研究和决定公司未来产权、业务架构重建及业务开展,从而减少经营风险。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组织体系,包括战略经营、投资策划、物资采购、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财务资金管理,并配备足够的人员队伍;具有独立融资的渠道;因此,公司对未来业绩和持续发展起重大支撑的战略性业务,如下一代网络(NGN)和多媒体业务正在母公司层面进行组织新产品及新业务开发,开展市场工作,使母公司逐渐成为经营的实体和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公司后续投资及新建项目将由母公司进行融资开展工作,丰富母公司业务、资产及收益;母、子公司重合的业务,母公司将采取收购子公司资产、业务的形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母、子公司间的业务清晰、独立、完整;如在适当的市场机会情况下,公司将收购大唐高鸿的少数股东的股权,从而取消其法人实体的,由控股演变为分公司或事业部,更便于公司对业务的统一规划和资源的合理统一配置及业务的统一筹划、安排。

    3、合并现金流量表有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的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6,654,986.51元,按客户回款明细列示如下:

客户                                  业务    内容          金额
北京短信通资讯有限公司                 技术转让收入    4,700,000.00
河北省通信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宽带产品销售回款    1,426,591.00
北京市通信公司网络局               宽带产品销售回款    2,116,156.00
沈阳东大智能物业管理公司               技术开发收入    2,300,000.00
北京市通信公司                     宽带产品销售回款    1,264,913.00
北京市通信公司                     宽带产品销售回款      103,000.00
沈阳北泰电子公司                   宽带产品销售回款   29,072,304.00
华夏银行沈阳分行                       技术开发收入    1,950,000.0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宽带产品销售回款      670,439.04
其他零星客户                       宽带产品销售回款      578,242.71
沈阳火炬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宽带产品销售预收货款   12,914,777.00
北京雍唐鼎业信息资讯有限公司           技术转让收入    3,200,000.00
中国磨料磨具进出口公司             磨料产品预收货款    6,901,840.00
七砂股份公司客户                   磨料产品销售回款    6,340,723.76
七砂进出口公司客户                 磨料产品销售回款   13,116,000.00
                                                      86,654,986.51

    (2)收到的税费返还959,746.17元,系七砂进出口公司出口销售收到的出口退税款。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508,121.05元,主要项目如下:

会计科目     业务内容           单位名称                     2003年1-6月
其他应收款   退回采购款         北京鼎泰科工贸有限公司      15,942,943.49
             回收项目合作资金   北京乾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2,600,000.00
             归还借款           七砂集团                     3,000,000.00
             归还暂借款         其他单位和个人               3,175,177.56
             小计                                           44,718,121.05
其他应付款   供货保证金         北京市君信达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0.00
             其他单位                                          390,000.00
             小计                                            2,790,000.00
补贴收入     财政贴息                                        1,000,000.00
                                                            48,508,121.05

    注1:2002—2003年大唐高鸿委托北京鼎泰科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软交换系统设备的采购,截止2003年5月尚有15,942,943.49元余款未执行到货;同时,公司自身申办了自营进出口资格,双方协商不再进行代理进口业务,同时将欠公司余额于2003年6月退回大唐高鸿。

    注2:根据2003年1月大唐高鸿与北京乾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从事北京市CBD智能化小区的项目建设,大唐高鸿于2003年3月按协议约定支付了项目合作资金,但在项目合作执行的过程中上述智能小区的建设由于规划存在问题而延迟,致使双方不能按照原协议的约定继续进行约定项目的合作建设,因此在2003年6月经双方协商上述合作协议解除,大唐高鸿将上述已支付的项目合作资金全部收回。

    4、截至2003年6月30日未对达众公司的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2003年6月30日达众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7,923.32万元,按本公司股权比例17.79%计算,本公司应享有的净资产额为6,746.56万元,大于本公司对其投资额6171.99万元,故本公司2003年6月30日对达众公司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风险提示

    1、对达众公司投资存在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将磨料磨具的经营性资产投入贵州达众磨料磨具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达众公司17.79%的股权。目前磨料磨具市场未出现根本性好转,达众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本公司对达众公司的投资存在损失的风险。

    2、终止上市风险。如果本公司2003年度出现亏损,按照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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