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于2003年6月24日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召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会议实到董事1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的前提下,行使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余额壹亿元人民币以内额度担保的审批权利。
    特此公告。
    
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