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3月29 日接控股股东——中国七砂集团公司转来贵阳市南供电 局书面通知,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七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交电费及电建基 金款项,贵阳市南供电局自4月5日起对七砂集团公司停止供电(包括对本公司停止供 应生产用电),由于本公司生产用电系七砂集团转供,因此,本公司生产无法正常组织 运行。目前,本公司正积极同供电部门、七砂集团公司协商解决这一停电问题,并向 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请求予以协调解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 特提示广大股东注意投资 风险。同时,本公司将认真履行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的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