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北京大唐高鸿向农业银行丰台支行申请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做如下调整:
    同意公司向北京大唐高鸿2006年10月31日后新增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相关担保的生效期不得晚于2007月12月31日。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以上担保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高军认为:1、应健全贷款项目资金使用监控机制;2、审慎对待担保发生的债务风险,反对上述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40号,法定代表人付景林,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宽带数据产品和技术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大唐高鸿品牌的系列宽带数据产品和多媒体增值类产品,为公司持股83.165%,2005年期末总资产50086万元,负债总额29066万元,贷款总额7000万元,净资产21019万元,净利润1832.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子公司为扩大营业规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方有能力偿还债务,为子公司担保不存在损失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2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 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