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须完成的相关股东股份划转及转让手续已过户完成。自2006年6月20日起,原贵州省国资局及贵州省金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持有52,828,491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9%;北京奈特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2,415,000股境内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本次受让完成后,北京奈特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法定承诺义务。其它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不变。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