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 年04 月12 日至04 月18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3 人,实到董事12 人,独立董事张洪先生因出国无法取得联系,未委托其它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于2006 年04 月07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电子邮件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通过《关于北京大唐高鸿申请1.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丰台区支行申请1.5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三、通过《关于为北京大唐高鸿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1 票,弃权0 票,反对1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丰台区支行申请1.5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四、通过《关于为北京奈特时代银行授信提供4000 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1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奈特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及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为其向浦东发展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董事高军认为:因第三、四项议案担保金额总计1.9 亿元,已超过公司2005 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本着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发生的债务风险原则,反对
    三、四两项议案。
    董事金靖寅认为:1、贷款用途欠详尽;2、反担保可靠性无法评估,反对本项议案。
    五、通过《关于召开200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因本次董事会第二、三、四项议案属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拟提交公司2006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内容见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截止本次董事会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为1.1 亿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附件: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