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 年02 月08 日至02 月09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3 人,实到董事12 人,独立董事张洪先生因出国无法取得联系,未委托其它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于2006 年01 月27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