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7月24日在北京大唐电信集团主楼320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高军先生因工作会议请假,委托独立董事王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沈正伟先生因出差请假,委托独立董事王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洪先生因出国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吴传洋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于2005年7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小冉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2005年7月26日至2006年5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王小冉先生简历:
    男,26岁,大学本科,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简历为:2004年3月至今担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高级主管;2001年7月至2004年2月担任新华信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客户经理。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