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0、2001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2年3月27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中国七砂"变更为"ST七砂"。
    本公司由于2000年、2001年、200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2003年4月30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2003年上半年实现盈利,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同意本公司股票自2003年12月16日起恢复上市并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鸿股"。
    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确认公司2003年度实现盈利。由于本公司2003年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根据当时执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本)第九章《特别处理》第二节《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公司股票于2004年4月16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鸿股"更改为"ST鸿股"。
    2005年3月4日,本公司披露2004年度报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经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5,520,645.7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528,081.62元,每股净资产1.0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版)第三节《其他特别处理》13.3.1条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不存在该规定中需其他特别处理情形。经本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自2005年3月18日起撤消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鸿股"变更为"高鸿股份",证券代码"000851"不变,股票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3月17日停牌一天,2005年3月18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