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6月16日至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独立董事卢建康先生提出辞呈未参加表决。出席会议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采购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产品代理销售的议案”,公司拟采购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万元的通信类工业制成品代理销售,独立董事张洪、吴传洋、王强、沈正伟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04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学院路40号大唐集团主楼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关于采购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产品代理销售的议案(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已经四届十次董事会通过)。
    (二)会议出席会议人员:
    1.2004年7月22日下午3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04年7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高鸿股份一层
    3.联系事宜:
    联系人:李云晋
    联系电话:01082074801
    传真电话:01082074801/01082029859
    (四)参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附件:
    (一)关联交易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卢建康先生的辞职报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于公司采购大唐电信部分产品代理销售的事项:
    (一)通过采购大唐电信部分产品代理销售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可以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总体利润水平。
    (二)本次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公允的市价处理。本人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洪、吴传洋、王强、沈正伟    辞职报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北京市凯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由于长期以来业务繁忙,无法继续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特此提出辞职。
    本人系因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职,不存在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卢建康    200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