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03年配股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10号文核准。为方便投资者认购,现就本次配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配售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配售数量 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05,119,992 股,因国有法人股股东已承 诺放弃认购可配股份,故实际配售数量为36,934,051 股。 配股比例 以2002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350,399,974 股为基数,每10 股配售3 股;按照2003 年4 月23 日实施转增后的总股本 455,519,966 股计算,实际配售比例为每10 股配售2.307693 股。 配股价格 配股价格按照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75%与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75% 孰低确定,即每股人民币4.72 元。 市盈率 36.31 倍。 配售前后的每股 按照2003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计算,配售前每股 净资产为1.81 元,配售后为2.00 元。 市净率 2.61 倍。 发行方式 上网定价。 发行对象 因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已承诺放弃认购可配股份,故本次发 行仅向截止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联合证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缴款时间 2004 年7 月30 日至2004 年8 月12 日期间的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配股缴款办法 本次配股简称“华茂A1 配”,代码“080850”。在缴款期内, 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各托 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每个申购人申 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配股不足一股部 分按深交所规定办理。若投资者在缴款期内办理了本公司股 票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商处认购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在 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 手续。 股权登记日 2004 年7 月29 日 除权基准日 2004 年7 月30 日 获配股票的上市 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配股 缴款实施完毕,刊登股份变动公告、验资报告并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协商后,再另行公告。因本次配股国家股股东和法人 股股东全部放弃,故不存在国家股和法人股认配部分暂不上 市流通的问题。本次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摘要》已于2004年7月22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站。
    本公司联系方式:
    电话:(0556)5516615
    传真:(0556)5510166
    联系人:王功著
    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492166
    传真:0755-82493496
    联系人:沈伟(保荐代表人)、李迅冬(保荐代表人)、雷文龙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