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3年8月11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公司)签定《合营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决定受让金昇公司持有的江苏金坛华茂金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坛公司)18%的股权。
    香港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已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与其余两方投资者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5552万元。
    法定代表人:华冠雄
    经营范围: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棉花收购。
    (二)、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沿河西路20号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雪平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棉纺细纱机除外)及专用器件、农用机械等。
    (三)、其他当事人:
    ①、金坛华茂金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
    经济类型:合资经营(港资)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雪平
    经营范围:筹建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项目。
    ②、香港动力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奚凯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金昇公司持有的金坛公司18%的股权。
    2、标的公司注册时间:2003年5月27日
    3、标的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现以到位2000万元),
    4、标的公司经营范围:筹建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项目。
    5、标的公司股权结构:金昇公司持有75%股权,香港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6、本次交易标的所涉的股权未向第三方设立质押权,也没有其他任何形式权利限制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名称:
    转让方: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及地点:2003年8月11日于安徽省安庆市。
    3、合同内容:经本公司与金昇公司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金昇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金坛公司18%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18万元。
    4、交易的生效条件:
    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5、资金来源和结算方式: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结算方式为,自本次交易完成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金昇公司支付交易款。预计本项交易需向金昇公司支付现金18万元。
    6、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坛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金昇公司占57%股权,香港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占25%股权,华茂股份占18%股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江苏金坛华茂金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华茂”冠名,而且在未来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上将依靠本公司的指导与支持。同时,也是为了适时有效地发挥公司的技术、管理和资金优势,不断增加公司效益增长点,以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合营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