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0 日召开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国债投资的决议, 现就上述决议作 如下补充公告:
    1.此次国债投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受托方并未承诺本金 安全与任何投资收益。
    2.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月12 日公告中所提及的收益分 配仅指委托国债在委托期内应收财政部派息金额的计算。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