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可获付3.4股的对价股份。
    3、本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有关公司停、复牌的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28日14: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6 日~12月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12月26日~12 月28日期间,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12月26日上午9:30 ~12 月2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冠雄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相结合。
    6、会议筹备情况:本次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人员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227名,代表股份453,747,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13%。其中:
    ⑴、非流通股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377,46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
    ⑵、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226名, 代表股份76,281,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255名,代表股份2,869,48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1.14%,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包括委托董事会投票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 238名,代表股份2,562,85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1.02%,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2971名,代表股份73,411,83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29.17%(其中2名持有150,578股的股东,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委托董事会投票.根据规定,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如下:
    ⑴、对价的安排形式和数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即: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安排的3.4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原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⑵、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的承诺义务外,还作出如下额外承诺:
    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未按上述承诺规定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议案的投票表决情况:
    本次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为:通过。具体投票表决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 453,747,324 441,412,339 12,264,222 70,763 97.28 流通股股东 76,281,319 63,946,334 12,264,222 70,763 83.8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3,411,831 61,076,846 12,264,222 70,763 83.20 非流通股股东 377,466,005 377,466,005 0 0 100
    参加表决的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意见 1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0 同意 2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2099982 同意 3 梁丹华 1805139 反对 4 徐建玲 1007800 同意 5 韩玉玲 710600 同意 6 范汉清 700000 同意 7 郑育华 650000 同意 8 刘建萍 630000 同意 9 郑素娥 629056 同意 10 方坚 600907 同意
    四、律师见证意见情况: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证券从业律师唐民松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的资格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