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5]625号),公司的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仍为62,911.00万股,其中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29,190.70万股,占总股本的46.40%,该股份具有流通 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