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24日上午9时在国安大厦三层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21人,代表股份420,05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4%,符合《公司法》及本公 司章程规定。经李士林董事长授权,大会由鄢钢董事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02年4月实施了2001年度增发方案。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由2001 年末的 589,999,989股增至659,999,989股。公司决定对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改: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000 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659,999,989元”;
    2、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89,999,989 股, 其中发起人持有 41162790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78,372,089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659,999,989股,其中发起人持有411,627,90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248 ,372,089股。”
    (同意该项的股份为 42005632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长沙市、浏阳市、岳阳市、湘潭市和合肥市有线电视 网项目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的有效表决股份为 8, 223 ,134股,其中同意股份为8,223,13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为促进公司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经营的规模化发展,公司决定受让中信国安集团 公司持有的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浏阳国安 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浏阳公司)、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公司)、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 公司)各49%股权和合肥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40%股 权。长沙公司、浏阳公司、岳阳公司、湘潭公司、合肥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分别17194.12万元、7247.99万元、7354.71万元、 7551. 01 万元、 26264.21万元,上述公司股权的受让价格分别为8425.12万元、3551.52万元、3603. 81万元、3699.99万元、10505.68万元。
    本次受让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有线电视网络规模,有利于对有线电视项目专 业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有线电视网络业务领域的整体收益水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丁志钢律师和韩巍律师为我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我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