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2日上 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卫平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 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受让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 股权的决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光大通信有限公司受让中国联通股权之关联 交易所作出的决议是经过了充分的研究论证。中国联通是继中国移动后我国第二个 移动通信业务运营商,其通信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本次交易后,将能进一步提高光 大通信有限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增强本公司在信息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并有 效提高本公司的综合投资收益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 的表决均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