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四、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五、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六、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七、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八、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九、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十、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及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公司同意为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办理人民币3,5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1,739.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上述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担保不属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