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评报字(2000)第107号
    一、项目名称:光大通信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
    二、委托评估单位: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三、资产占有方:光大通信有限公司
    四、评估基准日:2000年8月31日
    五、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系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拟对光大通信有限公司进 行整体资产转让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而对光大通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进行了评估工作。
    该经济行为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字[2000]355 号“关于同意中国光 大(集团)总公司拟整体转让所属光大通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的函”批准通 过;
    该经济行为业经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通过。
    六、评估方法:
    对于货币资金、债权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 因其原记载于被评估企业会计账册 的价值主要受基准日该类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存在的影响, 故本次评估以基准日 真实、存在的账面价值予以评定该类资产、负债的评估值。
    对于长期投资项目,分如下三种情况处理:(1)对能控制其经营或实施重大影响 且仍将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进行单独的整体资产评估, 然后按评估价值与光大通信的 持股比例的乘积计算得出评估值;(2) 对于虽持股比例较高但拟近期实施股权转让 的子公司按账面数予以评定;(3) 对于持股比例较低的子公司按其最近一期已经确 认的资本金价值与光大通信的持股比例的乘积计算得出估值, 但将确认报告日与评 估基准日间发生的不可测算的损益变动在评估结论之后予以披露。
    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因委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系运输设备、办公电子设备,已使 用多年,按资产替代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最后采用单项资产加总法汇总得出光大通信有限公司综合评估价值。
    七、评估结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委估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肆亿叁仟陆 佰伍拾柒万捌仟肆佰元(RMB43,657.84万), 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捌仟 参佰元(RMB437.83万),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肆亿叁仟贰佰贰拾万元(RMB43, 220 .00万)。
    八、评估报告有效期: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00 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长信评报字(2000)第1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报告的 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洪涛
    总评估师:王平昌
    项目负责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王雷鸣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朱点红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王方
    地址:中国上海市武夷路729-733号长信大楼
    
200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