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4月25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7.51%股权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目前,公司已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52号),批复同意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受让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7.51%股权。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