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05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分别为李士林、孙亚雷、夏桂兰、江平、崔建民、付洋、刘晓光、高潮、罗宁、鄢钢、李建一、李恒发、秦永忠。李雄董事、张建昕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已分别委托孙亚雷董事、秦永忠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制度》。
    3、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4、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以上2-4项议案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