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在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人,代表股份413,232,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1%,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411,62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7%;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1,604,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李士林董事长授权,由鄢钢董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公司决定受让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所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受让价格以经评估的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值70,859.36万元为基础确定,为36,138.27万元。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孙亚雷先生、夏桂兰女士、鄢钢先生、张建昕先生、李恒发先生、赵卫平先生、刘欣女士等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表决。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07,43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1,407,43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股东是关联股东,没有参加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钴酸锂销售合同的议案。
    公司所属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决定与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钴酸锂销售合同,销售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估计为200-390元/公斤(价格随LME金属钴价格变化而调整),预计2004年销售量不超过75000公斤,销售额不超过2,925万元。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孙亚雷先生、夏桂兰女士、鄢钢先生、张建昕先生、李恒发先生、赵卫平先生、刘欣女士等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表决。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07,43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1,407,43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股东是关联股东,没有参加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韩巍律师、王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