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表决的董事中关联董事9名,非关联董事6名(包括独立董事5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参加审议的9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由于关联董事超过了半数,本次董事会议无法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董事会决定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