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修改已公告的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4月8日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230号公司本部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蔡挺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793.986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3%。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793.98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天均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蓝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