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化机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18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3966.58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0.91%,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股东通过记 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者3966.586万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者3966.586万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者 3966 .58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阳会计师事务所审核,199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1,073,521.65元,提取 10 %法定公积金1,107,352.12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553,676.06元,可分配利润为9, 412,492.97元,加1997年送股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244.90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9,427,737.87元。为使公司保持稳定发展,确保1998年经营目标的实现,1997年 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在1998年中期报告披露之前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同意者3966.58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五、审议并通过继续聘请德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会计报表审计验证机构的议 案。同意者3966.58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公司章程》。 同意该特别议案者3966.58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特此公告
    
西南化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