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曾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于4月中旬左右进入股改程序。但由于公司股改方案需由控股股东签署意见后转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因此公司当时对股改方案审批程序所需时间估计不足。目前,公司已经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股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已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
    我公司预计5月份可进入股改程序。
    特此公告
    
蓝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