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天津大学现就将所持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4100. 7856 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 1102.0226万股以每股7.72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400万股、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314.6998万股、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6.8307万股(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的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天津大学决策层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 [ 2002 ]138号文批准。
    一、出让人情况:
    出让人天津大学是一所创办于1895年,至今已有106年的历史, 以培育高水平 专业人才为目的的高等教育学府。是国务院首批确立为全国16所重点大学之一。
    天津大学注册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法人代表:单平。事业法人证书 为事证第110000001581号,联络方式:(022)27403536。
    二、出让人持股变动情况:
    天津大学本次转让前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4100.7856 万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33.41%,2002年4月25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 国家教育部[2002]12号文批复,以每股7.72元的价格将1102.0226 万股分别转让给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400万股、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314.6998万股、 天津 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6.8307万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大学仍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2998.763万股, 占该公司24.43%,仍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为天津大学全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为天津天大天财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之一。截至本报告日,该公司共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 份有限公司784.7887万股,占天大天财总股本6.39%。
    目前,天津大学共有校长、副校长6位,分别为:校长 单平,副校长 郁道 银、寇纪氵松、胡小唐、苏全忠、杭建民。其中,寇纪淞为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杭建民为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同时,二人各持有该上 市公司1300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0.00106%。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卜冬梅为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持有该上市公司1300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0.00106%。
    三、前六个月的股份交易
    天津大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告日之 前六个月内未出现买卖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人为:天津大学,受让人为: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天 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
    2002年4月25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国家教育部[2002]12号文 批复,天津大学将其所持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4100.7856 万股国有法人股中 的1102.0226万股以每股7.72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400万股、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314.6998万股、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6.8307万股。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于1999年2月3日与2月27日签署完成,现金支付。
    目前,股权的过户手续正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积极协商办理中。
    天津大学作为天大天财公司控股股东为弥补科研不足,进行此次国有法人股股 权转让,天津市嘉德律师事务所已就出让人及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背景、资信情况 及受让意图进行合理调查,并相应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大学关于股权转让的报告;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
    (三)天津大学事业法人证书。
    天津大学
    法定代表人:单平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0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