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月19日(周五)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6名,副董事长卜冬梅、独立董事汪波、董事戴永康授权委托董事长杜克荣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为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处办理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借新还旧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伍万元,担保期限依从合同规定。
    2、定于2007年2月9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
    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决定,本公司将于2007年2月9日(周五)上午8:30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软件大厦4楼403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为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已刊登于2007年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时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7年2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2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软件大厦一层。
    五、其他
    联系部门:鑫茂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韩伟 证券事务代表 王伟
    联系电话:022-83710888、23080166
    联系传真:022-83710199
    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